天津市人民检察院
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威廉希尔中文网站: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
2014年9月25日在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
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
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于世平
主任、各位副主任、秘书长、各位委员:
现在,我向本次会议报告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情况,请予审议。
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,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,既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,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。2011年以来,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,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,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职责,结合办案着力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,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。
一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总体情况
近年来,全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并重的工作机制,形成了以执法办案为基础,以教育挽救为重点,以预防犯罪为目标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理念和模式。
(一)认真履行检察职能,依法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。2011年1月至今年7月,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626人,占总数的4.6%;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704人,占总数的6.9%;其中,依法批准逮捕1433人,提起公诉3422人。从检察机关办案情况看,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有以下几个特点:一是案件总量呈逐年下降趋势。由于预防工作的加强和追诉标准的变化,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数逐年减少,2011年下降12.4%,2012年下降6%,2013年下降12.6%,今年以来又下降23.8%。二是案件以暴力、侵财类犯罪为主,共同犯罪多发。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,抢劫、故意伤害、聚众斗殴等暴力、侵财类犯罪占85.8%,共同犯罪占88.4%,有的参与了绑架、杀人、贩毒等犯罪活动。三是犯罪主体文化程度偏低,闲散未成年人居多。涉罪未成年人中,初中以下学历占73.7%,闲散未成年人占23.2%。四是低龄犯罪未成年人逐年减少。提起公诉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被告人,2011年为11.2%,近几年逐步减少,今年以来为零。
(二)切实转变办案理念,认真贯彻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方针、原则和法律、政策。检察机关坚持“教育、感化、挽救”的方针和“教育为主、惩罚为辅”的原则,采取区别于成年人的办案方式方法,实现由重打击惩处向重帮教挽救的转变。一是从严掌握批捕、起诉标准。出台《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威廉希尔中文网站: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慎用逮捕措施的指导意见》,明确对初犯、偶犯、从犯、胁从犯和几类常见犯罪不予批准逮捕的情形。与有关部门会签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工作暂行办法》,综合衡量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危险性,严格限制适用逮捕强制措施。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提起公诉,由法院分别审理。依法做好刑事和解工作,促成216名涉罪未成年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。2011年以来,对191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捕决定,对260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诉决定,不捕率从5.1%提高到19.4%,未捕直诉率从52.3%提高到62.8%,不起诉率从5%提高到13.1%。2013年以来对95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。二是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实行轻缓处理。对主观恶性较小,属于初犯、偶犯、从犯,确有悔改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,依法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。2011年1月至今年7月,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占79.8%,其中缓刑、管制、单处罚金、免予刑事处罚的占69.8%。三是加强监所检察和刑罚执行监督工作。通过派驻检察、专项检察等监督方式,促进羁押、监管场所和社区矫正部门对未成年犯与成年犯分管、分押。建立《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档案》,客观评估社区矫正效果,对效果不佳或矫正方式侵犯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,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或纠正意见。四是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和挽救。坚持“寓教于审”,从“法、理、情”多个角度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引导,以开展亲子互动活动、特殊走访、公益活动等方式,帮助他们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威廉希尔中文网站悔罪、净化心灵、摆脱阴影。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,建立心理矫正机制,创建心理咨询热线,引用心理测量表和“沙盘疗法”,对358名心理问题较为严重的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干预并取得良好效果。五是探索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工作机制。建立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,协助做好帮教挽救工作。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档案库,对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不起诉等犯罪记录进行封存。
(三)立足检察职能,着力促进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建设。加强与综治、共青团、学校、社区以及家长等有关方面的联系配合,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,促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社会化建设。一是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。与学校、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签订协议书,以出任法制副校长、编排情景剧、模拟法庭巡演、建立法制教育基地等形式,持续开展宣教预防工作。办案人员受聘担任107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,在学校、社区和企业建立法制教育基地237个,开展法制讲座、宣教活动千余场,今年还开展了未检工作集中宣传活动。二是促进加强未成年人社会管理。积极参与禁毒、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等专项整治活动,依法严厉打击引诱、胁迫、组织未成年人犯罪等犯罪活动。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综合分析,向党委、政府和有关方面提出预防犯罪的建议,共制发检察建议书144份。深入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,10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优秀“青少年维权岗”,4个单位被授予“全国三八红旗集体”、“全国巾帼文明岗”荣誉称号。三是建立观护基地。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作,建立70余个观护基地,纳入帮教考察的涉罪未成年人387人,在检察机关帮助下复学、就业245人,无一人重新犯罪。
(四)加强组织领导和办案力量,不断提高未检工作专业化水平。根据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,重点加强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,不断提升工作水平。一是加强未检专门机构建设。全市基层检察院全部设立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专门机构,市、分院在公诉部门设立专门的未检科(室),实行“捕、诉、监、防”一体化工作模式。二是健全未检工作机制。明确侦监、公诉、未检部门的受案范围、办案程序和工作要求,及时解决了职能交叉、权限不明和执法尺度不够统一等问题。制定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等各类规范性文件100余份,未检工作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。三是着力加强未检队伍建设。配备88名富有爱心耐心,熟悉网络语言、善于与未成年人沟通的干警从事未检工作,提高运用犯罪学、心理学知识进行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的能力。目前,全市未检干警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比例为47.8%,半数以上取得了国家二级、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。
总的看,近年来检察机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,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,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,把有关工作落地做实。一是,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发展还不平衡。虽然建立了专门的未检机构,但有的基层检察院思想认识还不到位,对未检工作重视不够、研究不够,工作措施不够得力,效果不够明显。二是,区别对待原则贯彻的还不够充分。有的基层检察院仍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简单等同于其他案件,在处理个案时,对自首、悔罪表现及监护帮教条件等因素综合衡量不够,对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的可行性把握不准,有关政策要求落实不到位。三是,社会化预防帮教体系还不够健全。当前,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缺乏统一的协调机制,工作衔接不到位,特别是在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方面,仍然缺乏教育矫治等专业人员和专门配套设施。四是,队伍专业化和检务保障水平还不高。有的基层检察院案多人少、事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,加之经费投入不足,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预防工作深入开展。
二、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主要措施
预防未成年人犯罪,是检察机关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。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更大的力度和更为有力的措施,推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取得新成效。
一要更加重视和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。坚持把未检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,给予高度重视,在领导精力、工作部署、人员配备、检务保障等方面适度倾斜。科学统筹协调,强化业务指导,促进提高整体工作水平。主动向党委和人大汇报工作,邀请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视察和走访座谈活动,争取理解支持,自觉接受监督,创造更为良好的外部环境。
二要深入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特殊保护规定。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,强化涉罪未成年人逮捕必要性审查和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,在法定框架内最大限度地降低羁押率。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,发挥不起诉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功能,提高办案效率,避免长时间诉讼给涉罪未成年人带来负面影响。创新未检工作机制,确保各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规定落到实处。
三要积极推动社会化预防帮教体系建设。推动建立党政领导、部门负责、社会协同、公众参与的社会化预防帮教体系,加强与其他政法部门的协调配合,形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合力。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、共青团、学校的联系沟通,争取各方支持,加大宣教力度,充分发挥观护基地、法制教育基地、社区组织的作用。
四要大力加强未检工作专业化建设。进一步充实未检力量,加强素质能力培养和专业技能培训,不断提高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能力和教育疏导的水平。统筹保证资金投入,购置必要心理咨询设备,重视加强观护基地建设,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供更为有力的检务保障。
主任、各位副主任、秘书长、各位委员: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威廉希尔中文网站专题听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报告,既是对未成年人的关注、关心和关爱,更是对检察工作的重视、监督和支持。为更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,我们建议尽快出台《天津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》,依法规范和促进我市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。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此为契机,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身工作,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,努力推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再上新水平,为全面深化改革、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、加快建设美丽天津再作新贡献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