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21日,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工作调度会。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认真学习贯彻近期中央政法委、最高检、市委和市委政法委系列重要会议精神,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,深化检察改革,强化法律监督,抓实抓细“质量建设年”,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提质增效,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,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。
市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陈凤超主持会议,围绕切实加强全市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、提升各级检察院党组科学管理能力、推动天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,提出三点意见。
一是把党的政治建设贯穿检察工作各方面、全过程,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。全面把握、贯通学习、深刻领悟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特征和政治优势,把准政治方向,坚持党的政治领导,夯实政治根基,涵养政治生态,防范政治风险,提高政治能力,以对党的绝对忠诚、纯粹忠诚诠释检察担当。以党的制度建设为牵引,完善检察机关上下级领导体制,强化措施狠抓《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》落实,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,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执行落实到位。强化“从政治上看、从政治上想”的政治意识和思维能力,增强政治定力、政治素质、政治敏锐性,把讲政治真正融入到日常监督办案中,以党的政治建设引领检察业务发展,使“四大检察”“十大业务”处处体现并落实政治要求。
二是把深入推进改革、加强科学管理作为提高法律监督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。把改革作为破解难点、创新工作的关键一招,尊重改革规律,把握改革主动,运用改革方式,按照“责任本位、因责赋权、权责一致”的原则,研究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措施,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。高度重视科学管理重要作用,加强对业务数据分析研判,善于从办案中看趋势、找问题、谋发展,以管理能力提升推动检察工作上水平。牢固树立“一盘棋”思想,转变监督理念,改进监督作风,主动争取党的领导、政府支持、人大监督,加强与被监督单位沟通,不断形成监督合力。
三是厘清思路、扎实推动,确保“质量建设年”取得成效。围绕抓实“质量建设年”,明确天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努力方向,一体推动政治建设、业务建设、职业道德建设。坚持把做好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,充分发挥首都政治“护城河”作用。把以人民为中心贯彻司法办案始终,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“小案”,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积极参与社会治理,通过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等,促进源头防治,引领社会法治意识。市检察院加强统筹指导,全市检察机关上下联动,以时不我待、只争朝夕的精神投入各项工作,奋力开创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。
会上,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结合“学深悟透党代会精神 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水平”主题调研情况,分别就分管工作讲话,分析短板弱项,提出改进措施。各分院、基层院和市检察院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,组织开展学习讨论。
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,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,中层以上干部、员额检察官和理论骨干在主会场参会;各分院、基层院领导班子成员,中层以上干部和理论骨干在各分会场参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