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港检察院以强化法律监督为核心,通过实现“三个转变”,积极探索符合社区矫正工作规律和本地区实际的法律监督方式,合力增强教育矫治效果,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和重新犯罪,促进了地区和谐稳定,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一是转变观念,由监管场所检察向刑事执行检察理念的转变,由侧重惩罚教育向综合维权维稳转变,由数量考核向绩效考核转变,适应新形势下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新要求;二是转变重点,重心前移,把好交付执行监督关,动态检察,把好变更执行监督关,分类管理,把好重点人员监督关,聚焦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阶段和薄弱环节。三是转变方式,通过专项检察、巡回检察、双向沟通,促规范、堵漏缺、解难题,创新社区矫正常态化检察工作机制。